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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变更
受理机构: 派出所 所属警种:治安(户政) 受理地点:受理部门详情链接
网办程度: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办事指南
1、请确认本项业务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免网上申报后无法正常办理。 2、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审批(办事)依据
《关于在全省户籍管理领域推行“1+6”服务模式的通知》(鲁公通【2019】64号)
申报(参考)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操作
与变更事项对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