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派出所 | 所属警种:治安(户政) | 受理地点:受理部门详情链接 |
网办程度: |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办事指南 |
1、请确认本项业务是否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及现行政策规定,以免网上申报后无法正常办理。 2、公民办理户口登记,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外文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本。 3、无法线上全流程办理的业务,请收到初审意见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
审批(办事)依据 |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 |
申报(参考)材料 |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操作 |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 否 | 无 |
连续就读一并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 否 | 无 |
合法稳定住所一并提交住宿证明等材料 | 否 | 无 |
合法稳定就业的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 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