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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台湾通行证首次申请
受理机构: 出入境支队,出入境办事接待大厅,出入境大队 所属警种:出入境 受理地点:受理部门详情链接
网办程度: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100元/张;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20元/本 2、一次签注:20元/件;多次签注100元/件
办事指南
受理机构: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特殊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各类事由申请条件: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申请手续: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属于本须知“受理机构”部分第(一)至(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方式: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审批(办事)依据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报(参考)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操作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下载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参考图例) 下载